关于报送县区域乡镇发展考核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凤台县、各县区:
按照《关于建立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的若干意见》(淮发[2009]30号)及《关于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请各县区教育局将考核数据按所附表样加盖公章,于元月7号前报送给市教育局计财科吴静同志。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作者:计财科 来源:计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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