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告制作从业人员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暨规范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3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淮语办[2010]10号

凤台县、各区语委办,凤台县工商局、各工商分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条例》,规范行业自律和管理,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的法律水平,从源头上整治净化城区街巷语言文字环境,确保我市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决定举办广告从业人员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暨规范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法律法规,由语言文字专家就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进行讲解辅导。
二、时间:2010年6月29日上午9:00
三、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7楼会议室
四、培训对象
各类广告公司、印刷厂(部)、打印部(室)负责人及主要从业人员。
五、培训相关要求
1、培训单位人员的通知:市工商局负责城区各类广告公司。
2、各区县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培训人员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有关部门追究受训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
4、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淮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作者:市语委办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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