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语委办,市直各学校: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语言文字报》将开辟专栏进行专题报道,并举办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皖教语函[2010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市直学校要积极向《语言文字报》开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10周年专栏投递相关稿件,组织人员撰写纪念文章,为专栏提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专题报道、图片等资料。
二、语言文字报社是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活动的具体承办单位,市语委办负责我市赛区的部署、协调等工作,各县区语委办、市直各学校负责赛事的宣传、发动、组织、竞赛材料的收发等具体工作。
三、参赛人员、活动要求、参赛办法等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四、请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将专栏投稿、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情况及时报市语委办。联系人:徐杰;电话:77830056653401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作者:市语委办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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