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7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教基[2010]53号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皖发〔2009〕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和《淮南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教基[2010]1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42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府〔2010〕13号)要求,依据《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民生办〔2010〕1号)、《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皖教基〔2010〕6号)和《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皖教基〔2010〕14号),制定《淮南市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见附件1)和《淮南市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0554-6656059,Email:hnjcjy@qq.com
 

                      年九月二日

作者:基教科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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