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各区教育局,矿业集团教育中心,市属、厂办及社会力量所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建立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报告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各学校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情况(包括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情况。
二、各县区、矿教中心,各学校向市教育局电话一日一报。
1、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矿教中心所属学校报各县区教育局和矿教中心;市属、厂办和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
2、各县区教育局、矿教中心,市属、厂办、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必须在每日下午3时之前,电话报告市教育局。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3、工作日白天各单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法规科、教研室,联系电话:6644551、6657390、6661143;双休日、节假日白天各单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644551。
4、晚上(19:00-7:00),各单位直接报任志宏副局长(6412068)、张奎才主任(664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