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2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教秘法259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1]57号)和淮南市《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认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和意义

     深入排查全市教育系统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手段,全面整治清除火灾隐患,使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保持和维护我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和把握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场所。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主动开展清剿火患活动,全面排查近年来未进行过消防监督检查与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共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学校的重点场所。地毯式排查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实验室、图书馆、礼堂、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违规设置师生宿舍等隐患,尤其是人员住宿密度高的高层学生公寓和农村寄宿制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四个能力”建设,重点整治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情况。

三、认真按照实施步骤抓好落实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1011015)。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1016201226)。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抽调人员成立检查组,实行逐级负责制,逐科室、逐部门、逐内容进行网格化排查,做到不漏一个科室(部门)、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分清类别,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对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登记在案,整改期满要组织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处理,同时报局“清剿火患”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6657390)。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27229日)。由市教育局对各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全面总结,查抓工作中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顺利实施,市教育局成立以任志宏副局长为组长,政策法规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负责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主动与局领导小组和公安消防部门联系,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强化宣传,发动群众。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排查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人员和单位法人代表的责任,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杜绝形式主义。局“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工作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局“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1013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1020日前上报《淮南市教育系统列管场所底数统计表》《淮南市教育系统“清剿火患”战役自查表》。201110月份起,每月18日报当月工作进展,2012210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

附:1、淮南市教育系统列管场所底数统计表

    2、淮南市教育系统“清剿火患”战役自查表

 

 

 

 

0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件1

淮南市教育系统列管场所底数统计表

单位(盖章)                                           上报时间:20111020

序号

场所名称

场所地址

所在建筑高度(米)

所在建筑层数(层)

所在建筑面积(㎡)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淮南市教育系统“清剿火患”战役自查表

单位:(盖章)                                 

 

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地址

 

所属行业

部门

 

检查人

 

 

检查时间

 

消防许可情况

建筑工程、公共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消防行政许可

 

否 

火灾隐患排查情况

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

 

否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

 

否 

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否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是否违章动用明火、电焊等

 

否 

自动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

 

否 

灭火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有效

 

否 

室内(外)消防栓是否完好有效

 

否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否 

是否存在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

 

否 

火灾隐患整改及处理情况

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

 

 

 

需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

 

备注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报送市教育局法规科。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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