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人大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获悉,《淮南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获得批准。
安徽省人大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从12月22日开始,28日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出席会议。这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淮南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关于批准的决议。
《淮南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立法列入2011年度市人大地方立法计划项目,由我局负责起草。年初,我局成立起草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于2011年5月起草完毕,并按照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报经市政府法制办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市人大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经两次人大会议审议报经省人大批准。
学前教育是我国学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步伐也明显加快。《淮南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的批准通过,为更好实现我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保障我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