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秘法【2011】352号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直属民办学校: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根据2011年市教育局维稳综治安全工作责任书、“平安校园”创建、“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现就全市教育系统维稳综治安全工作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2年1-2月(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维稳综治安全工作。2011年维稳综治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毒品预防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矛盾纠纷调解情况。
2、“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六五”普法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与落实;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治校工作开展情况。
3、市级“平安校园”验收与复查。按照省、市创建平安校园的标准对2011年申报的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对2006年以来命名的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复查。
三、检查方式
坚持自评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进行。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维稳综治安全工作大检查是保证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切实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考核内容的具体要求对本地区所属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市直属学校、直属民办学校要对照检查的各项要求,认真查摆问题,整治安全隐患,并做好迎检汇报材料、档案材料等准备工作。
(三)“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纳入各类示范学校评比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未获得市级“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不得命名各类市级示范学校。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