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2年春季学期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用书目录及教材参考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6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教秘计【2012】7号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0】222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春季城市学校教材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规范教材收费管理,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用书目录及教材参考价格进行公布(见附件)。

二、此目录为现行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实际使用的教材用书科目,各县(区)教育局、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对照目录征订教材,加强对教材目录和价格的监管,各学校不得擅自扩大用书目录,更不得将目录以外的各类书籍强行摊派,要求学生购买。学生确需购买的教辅资料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学生自行购买,学校不得统一订购。

三、各学校务必在学期末及时对预收的教材费进行结算,做到多退少不补,并将结算情况在学校公示。

四、各学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市监察局、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违反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处理意见的通知》(淮监【2010】2号)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将教育收费行为纳入教育督导考核。

附件:淮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用书目录及教材参考价格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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