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高级教师资格面试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关于印发《淮南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面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淮人办发[2006]68号)

凤台县、各区人事局、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各企业所属学校:
现将《淮南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面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向广大教师公布,切实做好宣传工作。2005年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印发的淮人办发[2005]71号《淮南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面试实施办法(试行)》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八月一日

淮南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面试实施办法

一、 为了规范中学高级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 面试对象为当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说课时间为20分钟。
四、 面试内容:高中教师为高一至高三的现行教材;初中教师为初一至初三的现行教材;职业高中教师、教研员分别为各自的现行教材(电教员另行规定)。说课篇目(章节)由面试对象在面试前60分钟抽签确定。
五、 面试每年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提前通知面试对象。
六、 面试对象按照要求,携带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必须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七、 面试对象按学科分成若干组,若某个学科人数较多时,再分成若干小组。面试顺序号由面试对象在面试前抽签确定。
八、 组建面试专家库。专家库人选由各学校推荐,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共同选定。专家库人选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 担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满三年,

2
、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
、 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4
、 身体健康。

九、 按学科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在面试前从面试专家库中抽选。每个专家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一名。面试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十、 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面试专家组成员根据面试对象的说课情况,依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并填写《面试评分表》,由专家签字后交工作人员当场统计。面试得分取面试专家评定分数的平均值,由组长签字确认。
十一、 面试专家组成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考试纪律和保密规定。
十二、 面试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7590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合格及以上等次者,提交评委会评审,其面试得分占评审合成分(面试得分×40%+量化得分×60%)的比例为40%(教研员、电教员及破格申报人员的面试得分不进行合成)。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本年度不予评审。
十三、 面试工作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四、 破格申报人员的答辩按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05]6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五、 本办法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六、 本办法自2006年起实行。

作者:佚名 来源: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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