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仁强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教党[2009]13号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6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市直各校、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李仁强同志任淮南市第三中学副校长、党总支委员(试用期一年);

程国平同志任淮南市第三中学副校长、党总支委员(试用期一年);

肖国银同志任淮南市第九中学副校长、党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杰同志任淮南市第二十三中学副校长、党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毛隆华同志任淮南市第二十四中学副校长、党支部委员(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09年2月27

作者:佚名 来源:组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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