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付振果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教党[2009]45号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市直各校、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付振果同志任淮南第十一中学副书记、副校长,免去其淮南第十中学副校长、党支部委员职务;

路玉良同志任淮南第十五中学副书记、副校长,免去其淮南第二十六中学副校长、党总支委员职务;

李杰同志任淮南第九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淮南第十一中学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孙奇志同志任淮南第一中学党总支委员;

陈要武同志任淮南第二中学党总支委员;

胡天群同志任淮南第十八中学(淮南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淮南第十二中学校长、副书记职务;

刘春芳同志任淮南第二十三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免去:

蒋志同志淮南第三中学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王军同志淮南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葛超同志淮南第十五中学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陈光同志淮南第十八中学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2009年8月3

作者:佚名 来源:组织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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