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长 王三运
(2009年8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会议,是经过充分酝酿和准备而召开的。省委、省政府之所以把这项工作摆上如此重要的位置,就是因为在当前,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意识必须进一步强化,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必须进一步突出,保障生命、保障安全的工作必须进一步抓好。唯有如此,才能维护“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刚才,广祥同志作了比较全面的工作部署,有关部门立足各自实际,讲了很好的工作打算,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重视生命安全,尤其要重视学生安全
生命安全是最重大的安全。特别是中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和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必须引起非比寻常的重视。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危房改造工程得到了持续不断的推进。但,我们必须看到,由于现有校舍总体建设水平不高,加上自然灾害频繁侵袭造成不达标校舍较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的任务还十分繁重。此时此刻,我们尤其不能忘记去年的汶川大地震,不能忘记大量校舍垮塌和学生伤亡的惨痛。血的教训警示我们:校舍安全不出问题则已,一出问题就是群死群伤的大事故;安徽作为地震灾害重点监测地区,作为极端灾害性天气和泥石流等地质性灾害频发地区,更要立足于长治久安,进一步提高校舍安全标准,加强校舍安全建设。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长期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带着更大的责任,倾注更多的感情,投入更多的精力,真正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本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确保千百万家庭幸福安宁。
二、保障校舍安全,关键要保障建设水平
安全的根基在于质量。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校舍安全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地推进。
第一,要做到安全选址。选址不合理,建房点安全隐患多,工程建得再好也谈不上安全。我省各种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地质条件复杂,决定着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当地自然环境,加强校舍选址的勘查论证。拟建的学校,要坚决远离危险区域,包括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区以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已建在危险区域的学校,要尽快实行避险搬迁或工程治理。特别是 “莫拉克”台风毕竟对我省有一定影响,受影响区域的校舍要提前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在选址问题上,不能想当然,不能拍脑袋决策,而要科学论证,合理规划,防患于未然。同时,要结合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结合土地整理,完善校舍布局。
第二,要落实安全标准。标准是校舍安全的前提。建设标准执行严,校舍安全才有把握。汶川地震后,国务院提高了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要求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这个标准较以前有了较大提高,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学校舍安全标准的重视。我们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坚持有标必依、执标必严、违标必究,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出现。对已经建成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能整改达标的要整改,不能整改达标的要重建,这一点绝不能含糊。
第三,要确保安全质量。质量是核心,是第一位的要求,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严格按照标准施工,坚决防止偷工减料,坚决防止以次充好,坚决防止粗建滥造,特别是要彻底杜绝“今年建、明年修,今年修、明年危”,甚至“建完就修、修完就危”的豆腐渣工程现象。保障质量重在加强管理,尤其要把好施工队伍资质关和工程建设监理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所有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必须记录在案,确保有问题能够追查到人,确保每一项工程质量都能拿得出、过得硬,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三、抓好校舍安全,首先要抓好责任落实
校舍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关键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形成操作规范、监管严实的责任机制。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这次校舍安全工程由国务院统一领导、省政府统一组织、市县政府负责实施。市县政府对辖区内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都要牢固树立这样的确意识,既要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也要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既要经得起即期的检查,也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这是对人民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各地都要把校舍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目标管理考核,细化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省政府已经成立了由广祥同志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各项工作。各市县也要专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形成高效、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
二要落实投入责任。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实行“中央补助、省级统筹、市县(区)负责、多渠道筹集”的投入机制,其中,中央补助和省级统筹资金主要用于郯庐断裂带沿线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7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以及其他地质洪涝灾害易发区的校舍安全建设。其他地区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主要由市、县(区)具体筹措。省财政要在整合与校舍安全有关各项资金的基础上,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激励奖惩机制。在拨付补助资金时,要与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力度、资金拨付到位程度、按时足额发放进度挂钩,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市县政府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投入责任机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严防跑冒滴漏。
三要落实监管责任。对校舍建设的规划、招投标、工程施工、资金使用,都要全面加强监管。承担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一线,深入施工现场,认真检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质量达标,资金使用安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实行工程建设管理公开制度,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真正使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在“阳光”下运行。
同志们,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我省基础教育的重要建设工程,是关爱生命的重大民生工程,我们务必本着对党、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工程建设任务,努力把中小学校舍建成学生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